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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日期:2019-02-19 07:31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高碑店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

    高碑店乡设书记1名,乡长1名,乡人大主席1名,副职领导8名,设置办公室、党建办、宣传科、团委、工会、党委督查室、意识形态办公室、监察办、武装部、610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妇联、网格办、控违办、安监科、社区办、社会事务管理科、科教文体办、社保所、司法所、残联、食药所、财政科、统计所、经济管理办公室等职能科室。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碑店部门行政编制99人,实际94人;事业编制52人,实际38人;聘用编外人员101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提高财政预算的编制及执行能力;

    2.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3.清查乡政府财务账往来情况;

    4.强化财税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5.注重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3926.5001万元,比2018年13006.3113万元增加30920.1888万元,增长237.73%其中:财政拨款43926.5001万元,比2018年13006.3113万元增加30920.1888万元,主要是由于雪亮工程建设及指挥监督中心改造项目增加2300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653.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2%,比2018年3016.68万元增加637.31万元,增长21.13%。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社工工资纳入工资统发。

    (二)项目支出预算40272.51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1.68%,比2018年9989.6313万元增加30282.8788万元,增长303.14%。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雪亮工程建设及指挥监督中心改造23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高碑店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高碑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10.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9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4.94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只有高碑店乡政府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7.881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固定资产总额3798.4007万元,其中:汽车98辆,1166.495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公共服务经费、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经费、2018年背街小巷环境提升项目(高碑店地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经费、远通桥东北角环境整治工程、高碑店东区中心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汇星苑社区、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基本事业费-绿化养护、丽景社区、2018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甘一社区应急整治部分)、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甘露园南里一区、甘露园南里二区、康家园社区)、民生家园建设资金填报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